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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级MPAcc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04-26 15:40:34  点击数:


    根据《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》,我院2019级MPAcc研究生于2021年5月9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工作。为确保本工作平稳有序规范的进行,现将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


一、答辩时间:

2021年5月9日8:30开始


二、答辩形式:

  为保证答辩质量和答辩过程顺利开展,在满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,采用线上和线下答辩形式举行本次开题报告答辩工作。


三、答辩小组分组安排(另行通知)


四、答辩程序及注意事项:

(一)答辩程序

1.学生以多媒体(PPT)形式进行汇报,不得找其他人替代,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者,由本人提出延缓答辩申请,经研究生院和学院同意后,可另行选择合适时间进行答辩,研究生进行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。汇报内容包括:

A、论文选题的背景及意义;

B、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价;

C、本人的研究计划,包括研究目标、内容、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、论文的创新或特色、实验方案或写作计划等。

2.评议小组成员和参加旁听的研究生通过现场提问等方式,动态了解答辩研究生的专业基础、科研能力及课题准备情况。

3.评议小组展开评议和指导。评议小组针对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,围绕选题、研究目标、研究方法、研究方案、预期成果等展开评议,能否转入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提出意见。评议结果分“合格”与“不合格”两种。评议结果为“合格”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程序;评议结果为“不合格”的须延期答辩,延期后仍“不合格”的,视为不得通过学位论文开题,但研究生半年后可继续申请开题。

(二)注意事项

1.凡没有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环节或开题答辩没有通过的研究生,按规定不得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,学位办也将不接收其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。已通过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的研究生,因某种原因改变学位论文研究内容,则需重新做开题报告答辩工作。

2.答辩完成后,需要修改的请于一周内将开题报告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进行修改,完成后将开题报告纸质版1份交到学院501办公室,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。

3.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线下答辩的,需凭相关证明向指导老师申请,并将指导老师签字同意的申请单在开题报告答辩前三天交到学院501办公室,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统筹安排线上与线下答辩分组。

4.其他未尽事宜,将另行通知。



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